安徽天长村集体经济实体化经营
《中国组织人事报》
沈书琴 宋震 吴金欢
本报天长讯 (通讯员 沈书琴 宋震 吴金欢)为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天长市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经营方式,因村施策组建经营实体、分类发包项目、合理规范管理,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按照村为单位,组建经营实体,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出资控股专业合作社,开展特色农产品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经营活动,或成立独资企业,开展工程项目承建、文旅开发等经营活动。各镇(街)择优选取村班子战斗力强、“三资”管理规范、资源资产禀赋较好、村级民主决策水平高的村开展试点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法定代表人。
试点工作开展后,除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6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小型水利等8大类建设及管护工程,经镇(街)集体研究同意后,可向经营实体直接发包。年度收益中,不低于50%上交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不高于20%用于奖励参与经营管理的村干部,剩余部分作为经营实体发展流动资金进行分配。同时,为保证经营规范、群众真正得实惠,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平台代理,每半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经营状况,并在村务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公示。目前,全市已择优选取22个村作为试点,实施实体化运营项目28个,发包工程项目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