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双销号”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中国组织人事报》
苑家维
本报锦州讯 (通讯员 苑家维)近日,辽宁锦州市委组织部出台组织部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推动专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市委组织部对27个市直单位、13家国有企业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按照部内业务科室职能分工,对巡察移交的组织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依规进行分解处置,形成督导整改责任清单。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逐条明确整改单位、责任科室等,形成问题清单。部内相关业务科室逐一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双签字”、“双销号”制度,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部内业务科室双重验收后双签字再按照程序报批,确保集中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