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检察机关积分制严管机关党员
《中国组织人事报》
郑嘉波
本报泉州讯 (通讯员 郑嘉波)针对机关极少数党员模范意识不强,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主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检察机关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设置党员作用表现量化指标,将党员作用发挥具体化、行为准则明晰化,倒逼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设立量化指标,把党员量化积分与检察业务工作、岗位职责任务结合起来,根据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和党员教育管理需要,设置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培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5个方面量化积分内容。细化21项积分指标,对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培训等设定相应分值。设置负面清单,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机关规章制度的予以扣分,把党员先进标杆立起来、先锋形象树起来。
突出过程管理,将党员落实“三会一课”、教育培训、参与急难险重任务等活动给予记分,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履行权利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对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参加教育培训不积极等问题提醒纠正,实现党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研发运用数字党建平台,实时记录、统计、分析、展示党员表现情况,构建数字化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党员监督管理精细化水平。
以年度为积分周期,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积分登记卡,党员对照积分指标定期进行自评打分,每半年提交党小组审核后上交党支部;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评及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意见对每名党员进行评分;相关职能部门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参与急难险重工作等情况进行赋分。党支部综合党员自评、相关职能部门赋分,评出党员年度积分,并将积分纳入党员干部平时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