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川推行乡村社会治理“133制”
《中国组织人事报》
黄欢
本报洛川讯 (记者 黄欢)为了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近年来,洛川县推行乡村社会治理“133制”,即以党建引领乡村社会治理为一条主线,落实“三项公开”、“三调联动”、“三项活动”三个机制。
落实“三项公开”,实现共治共享。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公开各级惠民政策及在本村的落实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明细、村级公共事务三项内容,接受村民及社会监督。实行“三调联动”,实现法安乡村。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整合乡镇综治、司法、镇村干部及乡贤能人力量,组成10—15人的工作队,下沉村组,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上门排查矛盾,坐班受理问题,接诉即办,化解纠纷,并开展法治教育。开展“三项活动”,实现“德润洛塬”。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每村每月开展一次弘扬耕读传家、孝亲敬老等传统美德的道德讲堂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凝聚人心、弘扬正气的传统民俗活动、体育竞技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选树一批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五类道德模范,建立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保护道德模范的关爱机制,促进邻里和睦、家庭和谐、乡村和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