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发布工伤预防评价体系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瑞
本报张家港讯 (通讯员 王瑞)日前,江苏张家港市发布工伤预防评价体系,针对工伤预防主体和工伤预防项目两类对象,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实现工伤预防工作可量化、可评价。
评价体系明确,工伤预防工作责任主体除企业外,还包括区镇、行业,引导各个层面重视工伤预防工作,评价时主要考察工伤发生情况和趋势、企业规范管理情况等。工伤预防项目执行方则包括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评价时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过程。
评价体系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利用工伤预防评价软件,对区镇、行业、企业工伤风险状态进行“智能画像”,自动生成并实时推送评价结果,为相关部门及时排查隐患提供依据。企业也可以看到风险警示、整改要求,并按提醒参加工伤预防培训课程。
根据评价结果,企业连续多年工伤发生率居高不下,支缴率超过100%,相关部门可给予惩罚性缴费,缴费相当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对于承诺实行零工伤愿景的企业,相关部门也可给予技术、工伤预防费等层面的支持。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生命线”。自2022年7月获批全省唯一一家工伤保险差别化费率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张家港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与安全生产挂钩管理。企业因安全生产管理优异,工伤保险费率可最低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企业因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受到惩戒,费率最高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截至目前,共对118家企业进行费率调整,其中上浮企业10家、下浮企业10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