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离任明交接 旧账有人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
余佳保
本报大余讯 (通讯员 余佳保)为防止干部调整后“新官不理旧账”“离任敷衍塞责”等问题,近年来,江西大余县制定科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通过程序制度化、事项清单化、管理规范化,规范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任务不落空。
建立交接谈话制度,已调整的干部报到或离任前,由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召集新任、离任干部谈心谈话,要求全面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建立签字背书制度,离任干部与接任干部共同签订离任交接书,纪委书记或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为监督人签字确认。
明确重要工作事项单、财政财务事项单、干部人事事项单、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事项单、党建工作事项单及需要交接的其他事项单。在签订交接书的基础上,离任干部利用2—3天时间,向接任干部详细介绍分管工作情况,讲清楚交接工作的难点重点,梳理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有效意见建议,传授工作经验,帮助接任干部迅速进入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实行交接“亮牌”管理,离任交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亮“黄牌”提醒,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交接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亮“红牌”警告,不予办理行政关系接转、工资调整等手续。对无故拖延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或在交接中隐瞒事实,不如实交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问责或其他组织处理。交接完成后,由挂点组工干部对新调整干部交接情况回访调研,实地核查工作是否交接到位,确保工作不断衔接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