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旗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项考核
《中国组织人事报》
蒙组轩
本报呼和浩特讯 (通讯员 蒙组轩)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近年来,内蒙古开展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落实“五大任务”担当作为专项目标考核工作,综合运用考核结果,树立起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有力推动“两件大事”见行见效。
聚焦“考什么”,因地制宜设置考核指标。突出可比性,聚焦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7个方面设置正向考核指标;同时设置反向指标,根据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重大负面舆情等情形进行相应扣分。体现差异性,改变“一把尺子量到底”做法,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按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分为5个类别,其中中心城区类19个、综合县域类24个、战略资源工业重镇类17个、农牧业旗县类26个、生态功能类17个,依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主要特征分类划分标准,对基础性指标权重实施差异化赋权,实行分类考核、同类竞赛,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旗县(市、区)党委书记积极性。
明确“怎么考”,优化创新考核方式。各专项考核指标监控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考核内容和年度考核工作,突出考核重点,科学设置“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完成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具有牵动性、可量化的41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分值,形成指导性较强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确保考得准、立得住。分级评审赋分,盟市党委按季度调度旗县(市、区)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在汇总形成考核数据的基础上,自治区各牵头部门派出专项考核调研组深入重点旗县(市、区)项目建设一线,实地查看了解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对盟市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审核赋分。坚持季度通报、年底排名,每季度对专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对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通报排名和综合评价,倒逼工作任务落实。今年以来,分别对2022年全年和2023年一季度排名情况进行了通报。
突出“怎么用”,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坚持考用结合、考用相长,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以考核结果倒逼旗县(市、区)党委书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根据专项考核和年度排名情况,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的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通报表扬并嘉奖,考核结果连续3年优秀的记三等功,积极推荐参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评选;对评定结果为“一般”的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考核结果评定为“较差”的旗县(市、区)党委书记,根据组织处理规定等对其进行下行职务调整。通过开展专项考核,进一步激发旗县(市、区)党委书记敢干实干、大抓发展的内生动力。今年上半年,全区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投资项目2142个,较上年同期增加34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