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业启航”支持三类创业培训
《中国组织人事报》
京仁轩
本报北京讯 (通讯员 京仁轩)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市开展创业基础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培训三类培训,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等,以及在北京注册12个月内的新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的创业者等,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由人社部门提供补贴的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
申请成为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将获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积极申请成为定点创业培训机构,提供优质创业培训服务。创业基础培训定点机构由各区人社局负责认定,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训练营定点机构由市人社局负责认定,并分别按培训项目的实施技术要点组织开展。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完成创业培训,且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基础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2000元/人次;创业菁英训练营1500—2500元/人次。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将全过程监管享受补贴的直播培训、自有课录播培训、线下培训等。区人社局将按照培训课时10%的比例抽查直播课程;对自有录播课程,要求培训组织方存储课程视频,并定期将信息数据传输到市人社局管理平台备查;对线下培训,要求培训组织方每完成1课时培训后上传10秒钟培训现场视频至教学平台,并录制培训全程视频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将持续加大培训抽查核查力度,严防冒领、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培训组织方或教学平台方服务质量较差、存在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将从培训组织方或教学平台名录除名,并纳入黑名单,此后不允许再参与本市人社部门的补贴性培训,并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报人社部备查;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