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社区干部提升专项行动
《中国组织人事报》
鲁祖轩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鲁祖轩)近年来,山东以实施社区干部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着眼进入有门槛、成长有助力、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管理有规范,全面优化选育管用机制,加快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严格把好招录入口关,统一明确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招录办法,经设区市组织、民政等多部门联审后组织实施,从源头上保障人选质量。结合新建社区、社区规模调整,推动各地及时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
助力专业化提能。省级每年组织200名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示范培训,精心设计思想课、政策课、案例课等内容,示范带动各级抓好社区工作者全覆盖轮训。加强培训阵地建设,从省管党费中拿出700万元,在全省支持打造烟台城市党建学院、东营“幸福家园”社区学院等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推行“导师帮带制”,各地共建立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室近1000个,定期组织新任职或后进社区干部跟班见习。
优化保障机制。各市全部建立社区工作者“3岗18级”等级序列和薪酬待遇体系。积极拓展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近3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184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名,选拔进入街道领导班子66名,推荐“两代表一委员”1600余名;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推荐表彰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1000余名,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案例100余个。
优化管理机制。推行社区工作者领岗定责、分岗管理,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保留必要窗口人员,实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其他人员全部走出办公室“定岗网格”、常态化走访入户,做好信息摸排、矛盾调处等工作。加强对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并在3个月内配备到位,近3年全省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两委”班子成员200余名。严格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职级晋升挂钩,同时明确“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等8类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具体情形,近3年共按规定解聘社区工作者近3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