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实行动议环节“三个比对”
《中国组织人事报》
曲晋东
本报鞍山讯 (通讯员 曲晋东)近年来,辽宁鞍山市委组织部在政府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在动议环节对推荐人选实行“三个比对”,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真正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
对人选曾任职岗位与拟任职岗位进行比对。重点审核人选任职经历,了解其曾经从事过的岗位与拟任职岗位工作是否有关联性;曾经干过、干成过哪些具体事,是否对拟任职岗位工作有助益,以事见人、由事识人。
对人选学习培训经历与拟从事业务工作进行比对。重点审核人选学习及培训经历等,了解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或在职学习经历,是否与拟从事工作有关联,或虽无关联但有所受益影响;工作后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学习考察、进修研修等经历,是否对拟从事业务工作有帮助。
对人选推荐理由与拟任岗位需求进行比对。重点审核政府工作部门对意向性人选的推荐理由,了解单位党组(党委)对其评价意见及使用考虑,是否与“三定”编制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相匹配,是否与实际岗位需求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