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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6-07-13

记者近日从新乡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新乡市将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的将予以优惠政策。

新乡市的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含3年)以上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职称时,免职称外语考试。新乡市还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

新乡市还将规范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提高见习质量,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凡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覆盖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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