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部门决算首次公布工资福利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07-21
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继今年4月中央各部门依照新法要求公开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后,7月17日,中央各部门又迎来了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的日子。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新预算法规定,政府预决算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或作出说明,将被追究行政责任。作为中央政府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的第五年,今年公众不仅关心各部门"亮细账"有多少亮点,更关心不断细化的"账本"背后政府支出是否花得"明明白白"。
公开信息现诸多新数据
新预算法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明确提出要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记者注意到,17日各部门公开的信息中,出现了诸多新数据,包括政府采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各部门发放人员工资福利等数据也一并对社会公开,凸显公开力度"再加码"。
如17日率先公开"账单"的中国记协,其决算报告显示去年该机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76万元,相比2013年减少40万元,减少8.17%;政府采购支出255万元,其中政府服务采购支出220万元;在工资福利方面共花费608万元。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今年各部门公开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此外,首次对外公开的各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按照采购货物支出、采购工程支出和采购服务支出分别列示。
各部门花钱仍存违纪
审计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新审计报告显示,当前中央各部门在"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不少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如因公出国方面,卫计委、贸促会等5个部门和单位的8个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公务用车和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工程院、商务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审计中发现的很多问题,最终反映出部门法律意识的淡薄。当前关键是落实好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同时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从预算编制到执行,不能要钱的时候着急,花钱的时候就不急,要从完善制度的层面继续强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