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建立四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07-21
为打造良好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网络平台,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稳定劳动人事关系,日前,宁国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宁国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规定:凡用工200人以上企业都要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人员组成、经费来源、工作职责、调解内容等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度。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在乡镇、街道人社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充实调解员,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事纠纷易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将人事争议化解在单位内部。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驻区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各单位要重视和支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配备必要的调解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给予经费保障,保证调解中心的工作正常开展。通过四类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网络,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快速处理机制,维护用人单位与员工间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