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
协会动态
协会公告协会要闻协会简讯一周安排工作报告节日祝福
会员服务
会员概况会员新闻会长风采理事风采
职称评定
高级职称
考试信息
劳动关系协调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
培训服务
培训新闻中介师(员)考试及继续教育信息 推荐培训
研究发展
信息统计授权指数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政府法规行业标准行规行约
劳务派遣分会
分会概况分会动态
专业小组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商机嫁接渠道链接

唐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4-07-30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又逢高校毕业季,记者昨日从唐山人社部门获悉,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期为 8月1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咨询和办理。具体内容可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网址:http://www.hets.lss.gov.cn)。咨询电话: 2803012

据了解,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缴费的 2/3给予补贴,但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额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具体办理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实现灵活就业申请,经社区核实后,开具《灵活就业证明》。由本人持《灵活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加记"灵活就业"记载。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在社区指导下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持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加记"灵活就业"记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首页和加记"灵活就业"记载页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职称评定|
考试信息|
培训服务|
研究发展|
政策法规|
劳务派遣分会|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21-32508112
Email:021-3250811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1815、1817室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沪ICP备17037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