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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享受政府补贴须知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1
  • 发布时间: 2017-04-10

 一、2017年上海市和杨浦区政府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上海市户籍或外地在上海交社保的非沪籍人员

补贴条件

自参加鉴定考试之日起,1年内鉴定考试合格

补贴次数

对参加已获得相关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对象原则上一年只享受一次补贴,并按就高原则实施。

补贴项目

收费标准

上海市补贴标准

杨浦区补贴标准

合计补贴金额

备注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2530

在职

865

1665

2530

 

失业

1730

800

2530

 

备注

参加政府补贴培训,报名时必须缴纳培训费全额,考出证书后再申请补贴

 

 

二、办理上海市政府补贴课程绑定流程


1、办理政府补贴课程绑定

到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职介所申请:

(1)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凭《劳动手册》、身份证(或社保卡),本人银行卡;

(2)在职职工凭身份证(或社保卡)、本人银行卡申请。

告诉职介所职业培训窗口工作人员:需要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课程。

 

 

三、培训补贴申请流程

 

补贴申请

自参加考试之日起1年内考试合格,拿到证书

补贴类别

上海市补贴

杨浦区补贴

补贴时间

 

考出证书后六个月内申请

报名注意

沪籍或非户籍:持身份证原件到各区街道职介所选定培训工种《劳动关系协调员》

 

学校集中申请,填写区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名

补贴划款

市补贴直接汇入与职业培训卡关联的个人银行卡

区补贴直接汇入申请补贴时提供的个人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除外)

划款时间

自考出证书三个月内

自递交补贴资料六个月内

 

 

 

 

 

  

                          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表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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