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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校外培训“祛虚火”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9
  • 发布时间: 2018-03-09

据新华社电 抓住幼升小、小升初等关键节点,向拔高教学要求、抢赶进度等说"不",一批热门"杯赛"被取缔、停办或主动停赛……上海率先出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一标准两办法"并强力实施以来,制度效用正在逐步彰显,成为落实科学减负、优化教育生态的有力风向标。

作为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为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准入管理、规范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同时,上海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竞赛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进行严查严管;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活动中出现超前、拔高、抢学等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开展依法依规监管和处罚。

上海还专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工作机制;开发信息采集平台,建立起市区两级工作专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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